发布时间:2019-12-31
发布者:管理员
关于做好寒假和春节期间工作的通知
校办〔2019〕7号
全校各单位:
根据校历安排和《北京大学关于寒暑假管理服务工作正常有效运行的意见(试行)》(校办〔2013〕6号,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要求,现将2020年寒假和春节期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寒假和春节时间安排
1.学生寒假:本科生1月13日(星期一)至2月16日(星期日)放寒假,研究生寒假时间由导师妥善安排。
2.教职工轮休:1月13日(星期一)至2月16日(星期日),其中春节放假七天(1月24日至30日)。轮休期间实行轮休作息时间:上午9:00-12:00、下午1:00-4:00。
3.2月17日(星期一)教职工上班,同日恢复正常作息时间。
二、寒假管理服务工作要求
1.各单位要按照《意见》要求并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寒假带值班计划,确保寒假期间管理服务工作正常有效运行。
2.请各单位于2020年1月3日(星期五)17:00前,将寒假带值班计划公布在本单位网站。完成公布工作后,请各单位负责安排值班工作的同志登录校内门户,在“办事大厅—值班报备”系统中报备相关信息;填报过程中如遇问题,可电话联系督查室62765710、62751201咨询。
学校职能部门和服务单位的带值班计划须通过OA系统报主管校领导审批。
3.学校将在“校内信息门户”的“学校公告”一栏中统一公布各单位寒假带值班计划,同时也将再次统一公布各单位的服务咨询专线电话。学校将成立联合工作小组不定期抽查各单位带值班计划执行、服务咨询和相关业务电话值守情况。
4.各单位值班工作人员按照要求到岗值班并认真履行职责;单位负责人带班期间要确保在京和通讯畅通。
5.各单位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,对各类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要迅速、妥善予以处理,并按照“先口头、再书面”的原则及时、如实上报,不得瞒报、迟报和漏报。
医学部、深圳研究生院可根据本通知,并结合本单位情况自行做好寒假和春节期间工作安排,报督查室备案。
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
2019年12月23日